对我国研究生发表小论文相关规定的研究
本文是一篇论文的论文,呵呵,严格意义上的研究,而不是论文写作心得、写作经验或写作技巧等方面的文章,不过从深层次的思考,往往能看到问题的实质。
摘 要:我国高校出于加强研究生培养的规范管理、培养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提高学校品质等考虑,多有在校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若干方可毕业的规定。而2006年我国研究生(含博士生)在学人数已达110.47万人①,其发表论文需求旺盛和学术期刊相对过少的矛盾突出。目前已经产生了研究生抄袭剽窃以及学术期刊以版面换钱等种种学术腐败现象。现实显示此项规定已严重违背了其制定初衷并产生诸多弊端从而受到质疑,于是一些高校废除了此项规定,也有个别院校非但没有取消反而要求更加严格。不过存也罢,废也罢,并不是简单地存废就能解决问题的,重要的是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以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关键词: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废除;改革
鉴于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可毕业的规定受到很多质疑和批评,2006年7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7所大学废除了这项规定,不再作硬性要求,取而代之更具弹性的规定,由此引发了不小的争论,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也有之。上海大学便先于它们做出了截然相反的举动,进一步强化了此规定。此项规定最初曾经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面对其目前产生的弊端,废除它也未尝不可。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发表论文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控制手段,重在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改善和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这一规定存在弊端就简单的一废了之,而应当在废除它的同时,用更好的手段和制度来取代它。
一、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可毕业规定的初衷
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能毕业的规定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在其制定之初对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方面由于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逐年扩大,一些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质量低劣,论文答辩的零淘汰率导致其有走过场之嫌疑。为了正确处理发展规模和培养质量之间的关系,督促研究生学习,避免“混文凭”现象的发生,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各高校便出台了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可毕业的规定。另一方面,高校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是高校排名和衡量高校品质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教育部进行评估和申报硕士及博士点数量时的重要依据,教育部的高等教育评估中心每年都会统计各大高校发表论文的数量并进行排名。为了提高高校的科研水平和竞争力,也为了提升高校的排名和品质,各高校逐渐开始功利性地重视论文发表情况,采取各种措施来提高论文发表数量,利用高校数量众多的研究生发表论文来提高高校论文发表总量也是提高高校论文发表数量的一个重要措施和途径。
单从以上两方面来看,剔除高校作此规定的功利性,高校将研究生发表论文作为毕业的前提条件,既保证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又能提高学校的品质和排名,一举两得。然而在实践中却并非如此,在科研评价体系量化的大环境下此规定也显得更为功利,目前已经产生了诸多弊端,受到了广泛质疑,以至于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大学废除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拍手称快。
二、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可毕业规定在实践中产生的弊端
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写几篇论文,为学位论文作点准备,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可以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和写作能力,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研究生过多兼职而无暇学习。然而把发表论文与毕业强行挂钩,客观上增加了研究生的经济和精神双重负担,效果有可能适得其反。随着我国科研评价体系越来越功利化和一些学术期刊用版面换钱,论文发表已经沦为金钱交易,“交易”的背后,鼓励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初衷被扭曲了。
1.做此硬性规定不仅不利于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和创新能力的提高,而且有可能降低研究生的学术道德、人格品质甚至培养质量
鼓励研究生发表论文,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其提高科研水平和综合素质,但是硬性规定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能毕业,容易使研究生急功近利,从而粗制滥造一些低水平重复的论文,制造大量学术垃圾和泡沫,目前一些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多是现代化的剪刀加浆糊,现代网络的发展也给这种“闪电论文”提供了很多便利条件,有的研究生一个上午就能“写”出一篇论文。目前我国学术刊物数量相对不足,在我国现行科研评价体系下我国的学术期刊成为了稀缺资源,研究生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变得相当困难。于是研究生把精力放在了拉关系、找门路,花钱发表论文上而不是论文写作本身,既增加了研究生的经济负担,又助长了不正之风。研究生要用一年或更长的时间来完成相应的学位课程,还要完成一篇合格的学位论文,时间和精力上都比较紧张,发表论文的硬任务可能分散学生的时间和精力,影响到学位论文的质量。
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给研究生很大的精神和心理负担,有记者调查发现,在2006年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中,因论文问题而拿不到学位的人不在少数。江南某高校直到临近毕业的6月份,还有一百多人因论文问题而面临不能按时拿到学位的危险,其中包括获得优秀毕业论文、优秀毕业生等奖励的研究生。面对如此大的心理压力,研究生很容易做出一稿多投、粗制滥造、抄袭剽窃、篡改实验数据甚至购买论文等有违学术道德的事情。当前我国学术界本身就饱受质疑,知名学者和教授学术不端的现象比比皆是,作为学生的研究生们本来就受到许多负面影响,再受到发表论文的巨大压力,抄袭剽窃、粗制滥造、一稿多投也就在所难免了。一旦研究生的学术道德甚至人格品质出现问题,何谈其培养质量。
2.硬性规定的压力导致研究生发表论文“饥不择食”,发表在“滥刊”上的论文不仅难以提高学校品质和知名度,往往还适得其反
研究生迫于硬性规定的压力,为了完成发表任务,如果学校对期刊层次和种类没有要求,只要求具有正规CN刊号的期刊的话,研究生往往会把论文投向那些水平较低甚至“创收期刊”,即那些纯粹以盈利为目的,只要交纳版面费就能发表文章②,将版面费当作创收手段的滥刊,以增加发表率。还有一些学术期刊违规出版增刊或研究生专刊,对些一些研究生为了完成任务也趋之若骛。“非法期刊”的泛滥也导致不少研究生上当受骗,当然受骗的不止研究生,还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因为有些研究生培养单位没能鉴别出研究生在“非法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于是研究生便凭借在“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顺利毕业。例如某学术期刊一期研究生专刊中同时刊发了某学校某班级六名同学的论文。重庆工商大学学生搞创新学分,会计学专业9位同学在同一期《大学时代》(学术教育版)上发表了论文,③这一期刊后来经证实存在违规行为,不仅存在一号多刊现象,并且将其A、B、C版中的C版承包给北京一家公司,只要交版面费就给发论文,最终导致了官司并且由于不可收拾而停刊。在这样一些“创收期刊”、“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往往粗制滥造,根本无法起到提高学校知名度和排名的作用,相反只会影响其声誉和品质。
3.研究生以版面费换论文,用论文换文凭,版面费的出现在导致一些研究生经济负担加重的同时,使版面费的出现,除给研究生增加经济负担外,学术论文发表这一神圣的学术行为有沦为学术权力和金钱交易的倾向,导致学术腐败的出现。研究生大量扩招导致学术期刊容量与研究生论文发表需求严重失衡,学术期刊供不应求,一种畸形的市场交易在学术界日益嚣张,学术期刊成为“圈钱”的工具。一些学术期刊通过出版增刊、研究生专刊等方式扩大发行量,作为创收项目,专门收研究生的钱。一些非学术期刊也纷纷改版或新出版所谓的学术期刊;一些“核心期刊”则变成了“黑心期刊”,年版面费收入从几十万到上百万,个别经济类核心期刊竟然近千万。僧多粥少造成了“学术期刊市场”上版面资源紧缺,权钱交易不可避免,一些期刊用版面换钱,研究生用发表的论文求文凭,已然成了一条潜规则,花钱发表论文已是公开的秘密,尤如卖菜,还能讨价还价,④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的一项调查发现90%的学生通过付版面费发表论文。某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了解决学生毕业论文的问题,向每名研究生收取300元联系了一家期刊集体出了一期增刊。⑤清华大学的研究生卖血交版面费的事情虽然过于夸张,却也是目前研究生发表论文为版面费所累的真实写照。”
三、各方观点
一些学者认为教育部并没有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可毕业的规定,高等教育法中也没有相应的法律,高校科研质量的高低主要责任在于教师,就学生的本质而言,无论硕士生还是博士生都无义务和责任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才能毕业。高校做此规定难免给人有推卸责任的感觉。⑥当前的论文硬指标已经导致了大量的学术腐败,研究生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一稿多发甚至买卖论文,研究生导师睁只眼闭只眼,学术期刊滥发增刊、专刊,非法期刊和论文交易泛滥,衍生出了“论文经济”,强烈建议废除这一规定。
也有学者认为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内容,是衡量研究生学术水平不可或缺的重要标准,不仅不能废除,而且要对发表论文的层次与数量做具体要求⑦。扩招已经导致研究生教育学术大滑坡,再加上一些高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走过场和零淘汰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更加难以保证。在学术自觉、自律方面与西方高校存在差距的情况下,没了“发表论文”这个门槛,对我国一部分研究生来说只会是更加的放任自流,荒废学术。实际上规定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学界僵化的体制以及急功近利的做法。必须使学术“去功利化”,从根本上重构以创新为核心的学术评判体系。建议在目前高校学术道德受质疑的当下,在没有找到一个更加合适的考核标准之前,保留此硬性规定。
也有人认为各个学校具体情况不同,废除与否无所谓对错,各校培养人才的方法和侧重点不同,如果各校全部挂钩或者脱钩,都是不可取的。目前不少高校也在开始积极探索一些新的考核方法,例如开展研究生调研、要求学生写读书笔记等等,多数高校表示短期内不会取消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硬性标准。
早在2005年11月,上海财经大学这个率先实行学位与发表学术论文挂钩”的高校,又率先实行了“脱钩”,同时采取更具实效的方式鼓励学生多搞真正意义上的、有创新点的科研,写出真正有价值的论文。上海财大此举一出,赞成者高声叫好,认为其符合教育改革潮流。反对者则称,这只是特定学校的特定行为,不必全面推广。2006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等7所大学也宣布取消论文发表硬性规定,相反在这之前的几天,上海大学颁布了《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试行)》的《补充说明》,重申了与研究生毕业相挂钩的“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是指在这些期刊上以正常卷期发表的学术文章,“不包括各种形式的增刊、专刊、特刊”,旨在加强此硬性规定。上海大学这看似逆历史潮流而行的做法,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些研究生在其校长留言板上与其副校长叶志明展开了激烈辩论。⑧一些学者认为就目前我国核心期刊容量的现状来看,上海大学有把研究生逼上绝路的倾向。叶志明副校长则认为各校情况不同,废除与否无所谓对错,各校培养人才的方法和侧重点不同,如果各校全部挂钩或者脱钩,都是不可取的。上海大学不是逆历史潮流而动,而是坚持自己的做法。而多数高校表示短期内不会取消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硬性标准。
四、关于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可毕业规定的改革建议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需要抓好多个环节,除了抓好学位课程教学等外,其核心环节是抓好学位论文的写作。鉴于此我们应把重点放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上。同时我们鼓励研究生发表论文,但不宜做硬性规定。因为学术创造是有规律的,一味强制,只会适得其反。研究生培养不能以发表论文作为质量控制的手段,重在改善和加强过程管理。建议弱化发表论文的意义,改革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能毕业的规定,使学术期刊不再成为高校排名和学生毕业的工具,克服“追求数量不重质量”的毛病,但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研究生进行科研。
1.废除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硬性规定,同时出台相应措施,建立相应的科研奖励制度,鼓励研究生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科研活动
各高校要针对本校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建立不同的科研评价体系和科研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鼓励研究生多做科研,通过出席学术研讨会并提交研究报告、参加科研课题研究、参与社会实践、协助导师研究、参加有关部门或科研生产单位的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科研活动。为激发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积极性,可以建立研究生科研奖励制度,以奖励和表彰在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将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研究生们。这样一来,既减轻了研究生的精神压力,不会冲击其正常的学习和研究,还可以通过奖励、报销版面费(且不论版费存在的合理与否)等制度鼓励研究生继续发表质量较高的论文。
2.各高校要划定认可的学术期刊范围,坚决杜绝研究生在“非法期刊”和“创收期刊”上发表论文
各高校应明确公布学校认可的学术期刊的名单,在哪些期刊上发表论文可以给予奖励,以保证研究生在较高质量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彻底杜绝研究生在那些质量低下的“创收期刊”甚至“非法期刊”上发表论文。同时国家相关部门要管理好学术期刊,明确学术期刊范畴,禁止正规学术期刊违规办刊,对“非法期刊”和“创收期刊”予以严肃处理。
3.加强学术道德教育,提高研究生学术道德水平和人格品德,坚决杜绝研究生抄袭剽窃和一稿多发等学术不道德现象的发生
在当前的科研评价体系条件下,取消论文硬性规定以后仍会存在急功近利的现象,各高校一定要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水平和人格品德,杜绝研究生抄袭、剽窃、一稿多发、买卖论文等学术不道德行为。在确保研究生学术道德达标的条件下,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4.在不强制要求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前提下,要求研究生认真撰写论文,实现从重数量到重质量的转变
要求研究生除撰写学位论文外认真撰写几篇学术论文,质量由导师把关,不合格的需反复修改,以提高科研和写作水平,质量较高的论文可以推荐发表至正规学术期刊正刊或内部学术刊物,内部学术刊物应禁收版面费。这样可以减轻研究生的心理和经济负担,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学位论文的写作中,最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2005年6月,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在“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和撰写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中做了一些改变,从要求发表论文到完成达到发表要求的论文,几字之差显示了从重数量、重刊物称号到重视学术研究本身质量的转变。⑨
总之对研究生学位授予指标量化的规定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自实施以来起到一定作用,但随着环境和形势的变化,应当与时俱进地对这一规定进行一定程度的“扬弃”。⑩这一规定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学界僵化的体制以及急功近利的做法,与西方高校看重论文质量不同的是我们功利地追求量化,而当出现负作用时,又肤浅地把标准本身也抛弃了,实属不妥。研究生学术不端现象只是我国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的一个层面,要想改变这种状况,不在于废除和保留一项规定,而在于使学术“去功利化”,从根本上重构以创新为核心的学术评判体系。江苏将改革高校科研评价体系,不再把论文数量作为评判高校以及教师科研水平的唯一标准,希望这能对我国的科研评价体系改革起到一定作用,使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行为不再成为高校为提高所谓的科研排名利用的工具。
注释:
①200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载http://www.china.com.cn/education/txt/2007-03/07/content_7921058.htm。
②华磊:“浅谈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的规定”,载自《中国研究生》2005年第1期。
③重庆工商大学2005-2006学年创新学分公示表,载http://www.dean.ctbu.edu.cn/jwcmain/download/jwbg/sjjx/2006xfzgs.xls。
④王树丰,许海涛:“花钱发表论文 高校公开的秘密”,载中国青年报2006年1月6日(教育版)。
⑤李兵:“关于版面费与研究生培养的思考”,载《中国研究生》2004年第3期。
⑥张俊华:“对高校研究生发表论文制度的思考”,载《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⑦刘光连等:“重视研究生论文发表,提升湖南学术地位”,载《当代教育论坛》2003年第3期。
⑧李雪林,谢丹凌:“上大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发表论文新规引讨论”,载文汇报2006年7月26日第6版。
⑨曹坤明:“由‘版面费’变味看中国学术期刊的悲哀”,载《云梦学刊》2006年第5期。
⑩裴旭:“研究生学位授予指标量化规定商榷”,载《中国研究生》2003年第3期。
作者简介:曹坤明(1977年-),新乡医学院德育讲师,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高校德育
毕业论文写作网 整理20080325